中新網(wǎng)福建新聞正文

大打出手“涼”了兄妹情 溫情調解“暖”了鄰里心

  中新網(wǎng)福建新聞7月18日電(黃海燕)幾句口角之爭,一時沖動動手,讓原是堂兄妹的鄰居,成了一起故意傷害案件的對立方……

  近日,永泰法院成功調解一起因鄰里糾紛引發(fā)的故意傷害刑事附帶民事案件,被害人與被告人達成調解協(xié)議并獲得賠償,切實保障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和諧穩(wěn)定。

  鄰里多年積怨終爆發(fā),“兄妹大戰(zhàn)”致輕傷

  被告人黃某甲與被害人黃某乙系堂兄妹,也是鄰居,多年來兩家因修路、飲水等問題積怨頗深,雙方互不往來。2022年6月的一天,被害人黃某乙因懷疑其家中的電視信號線路遭被告人黃某甲破壞,遂在其家中辱罵被告人,恰巧被路過的黃某甲聽到,二人便在黃某乙家中發(fā)生口角。爭吵過程中,雙方互相謾罵并相互投擲石塊、磚塊及凳椅。其間,被告人投擲的磚塊砸中被害人的頭部,造成被害人右額部頭皮裂傷。經(jīng)鑒定,被害人額頭部位所受的損傷屬輕傷二級。案發(fā)后,被告人黃某甲向公安機關投案。

  多番介入助和諧穩(wěn)定,能動調解挽親情

  承辦法官經(jīng)過仔細查閱卷宗、梳理案情,詳細地訊問被告人、詢問被害人以及有關證人,逐漸掌握了各方的心結所在,并了解到該案在偵查及審查起訴階段公安、檢察機關工作人員曾多次介入調解均未果。被害人一方要求對方賠償5萬元,被告人家屬則提出其家境困難,最多只能賠償3萬元,兩位老人各執(zhí)一詞,態(tài)度堅決且互不讓步,調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如果僅對黃某甲判處刑罰簡單結案,鄰里之間的積怨非但無法化解,還可能埋下激化矛盾的隱患,案結事難了,只有從根源入手將雙方心里的疙瘩解開,將出現(xiàn)裂痕的感情加以修復,問題才能迎刃而解,于是承辦法官決定就民事部分再次組織雙方進行調解。因原被告雙方文化水平較低,為順利推動案件進展,實質化解矛盾糾紛,承辦法官遂從雙方子女入手,通過“背靠背”、電話溝通等方式開展調解工作。

  調解中,承辦法官本著把矛盾化解,將親情升溫的原則,從解決根本矛盾出發(fā),運用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釋法說理,以通俗易懂的事例向當事人說明鄰里和諧相處對于推動社會穩(wěn)定的重要性。同時,通過擺事實、講道理、說后果,充分權衡雙方當事人的利益,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從不同角度對雙方進行思想疏導,消除雙方對立情緒。

  對被告人一方說:充分釋明被告人因一時沖動給被害人造成傷害可能承擔的法律后果,讓其認識到了自己行為的錯誤,告知被告人家屬最好的方法是能把民事賠償部分調解,積極賠償爭取對方諒解,以減輕被告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進而緩和矛盾,也有利于雙方今后的生活。

  對被害人一方說:向被害人家屬說明兩家既是遠親、又是近鄰,希望雙方互諒互讓、換位思考,被告人身體不好腿腳不便,且被害人在本案中對矛盾的激化存在過錯,希望能給對方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此外,向其釋明訴訟請求中,部分訴求于法無據(jù)或者賠償標準過高,逐漸縮小雙方心理上的期望值。

  最后,經(jīng)承辦法官耐心細致的多輪調解、多次勸導,雙方達成調解協(xié)議,被告人黃某甲一次性賠償被害人黃某乙各項損失共計42000元,并當場履行,被害人向被告人出具諒解書。

  最終,法院以被告人黃某甲犯故意傷害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被告人表示服判不上訴。至此,雙方冰釋前嫌,該案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tǒng)一。

  這雖是眾多刑事案件中的一件小案,卻是永泰法院堅守“為人民司法”辦案初心的一個縮影。近年來,永泰法院不斷發(fā)揚新時代楓橋經(jīng)驗,嚴格落實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秉持“法、理、情”相融合的調解基調,抓住每一個可調可控的機會,從各個方向靶向治療當事人心結,依法開展刑事調解工作,堅持“小案”精心辦,用身邊的“小案”傳播法治理念,切實提高人民群眾滿意度,努力實現(xiàn)辦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會效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