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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購“僅退款”莫成“薅羊毛”幌子

  中新網福建新聞8月28日電(林美艷)生活中,網購十分普遍,如果商品質量不過關,消費者可選擇退貨退款維權。然而,值得警惕的是,如今某些網購平臺看似對消費者友好的“僅退款”模式可能成為助長薅羊毛風氣、危害網絡營商環(huán)境的溫床。近期,長樂法院受理一起信息網絡買賣合同糾紛案件。

  本案中,2022年9月,被告王某通過某網上購物平臺在原告某商務公司經營的網店下單購買2個箱子,價格為163.4元,王某收到貨物后,向賣家表示商品尺寸存在問題。賣家提出可將商品退回,但王某予以拒絕,并向購物平臺申請“僅退款”。在平臺退回預付貨款后,王某仍拒絕將貨物退回。原告多次催討未果,遂訴至法院。經法院主持調解,王某退回上述貨款。

  無獨有偶,長樂法院已受理多起類似案件,其中一個典型案例中,作為被告的買家網購的是價值2.94元的挖耳勺,其手法與前案如出一轍,作為原告的賣家憤然將其訴至法院,要求返還貨款并支付相應維權費用。

  法官說法:商業(yè)活動中,各種主體應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巴丝畈煌素洝辈粌H破壞正常消費規(guī)則,也挑戰(zhàn)社會道德底線。消費者切勿利用某些平臺規(guī)則為個人牟取不當利益,讓個人信用蒙上污點。而且,如賣家利益受損后訴諸于法院,買家就有可能從“僅退款”變成“多賠錢”,需要承擔商家維權的合理費用。平臺應當承擔社會責任,推動營造良好網絡營商環(huán)境。當然,如果消費者遇到商品質量問題,可以通過正當渠道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