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靜,莆田市城廂區(qū)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四級高級法官,莆田市婦聯(lián)兼職副主席。她先后被評為“全國三八紅旗手”“全國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先進個人”“全國巾幗建功標兵”“全國黨建工作先進個人”。
發(fā)出全國第一份保護留守兒童的人身保護令,成立全國第一個“刑民合一”的反家暴合議庭, 反家暴審判成果被反家暴法吸納。陳靜將滿腔的柔情和愛心傾注于反家暴審判事業(yè)中——
守護正義綻芳華
11月9日上午11時50分,城廂區(qū)人民法院副院長陳靜的辦公室里,一名家事少年審判團隊審判員抱著厚厚的案卷前來請教。對此,陳靜總是耐心傾聽、傾囊相授,時常忙到最后一個下班。
“我是1999年當上助理審判員的,光陰似箭,至今已經(jīng)20多個年頭了!敝黝}教育期間,陳靜在參與宣講時說,作為一名人民法官,以最堅定的信念和最堅強的勇氣維護好公平正義,讓法治理念在每個老百姓的心里生根發(fā)芽,是她畢生追求和心靈歸屬。
發(fā)出了全國第一份保護留守兒童的人身保護令,成立全國第一個“刑民合一”的反家暴合議庭;反家暴審判成果被反家暴法吸納,推動反家暴走向有法可依……從城廂區(qū)人民法院民二庭審判員、少年刑事審判庭副庭長、審判監(jiān)督庭庭長,到該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分管家事少年審判團隊,陳靜積極發(fā)揮黨員先鋒模范作用,勤勉盡責,用一位法官的情懷,傳遞出司法的溫度,為婦女兒童撐起司法保護傘。
開拓創(chuàng)新 勇反家暴
時光回溯到2008年,城廂區(qū)人民法院入選全國首批《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審理指南》試點法院。陳靜成為反家暴合議庭首任審判長。
2011年,陳靜審理了一起離婚案件。提起離婚訴訟的女子小麗哭訴:“我老公經(jīng)常擊打一個白布包裹的籃球,白布上寫著‘我要打小麗、打死小麗’,有時候他還動手打我,我真的受不了了!
“被告實施的精神暴力作為身體暴力的一種補充手段和附帶后果,讓原告心理上產(chǎn)生恐懼感,達到威脅與控制原告的目的。”陳靜敏銳意識到,該男子的行為是典型精神暴力。但是,法律上并沒有相關規(guī)定,也沒判例可依。
陳靜認為,作為試點法院,應該走出第一步,認定該精神暴力屬于家庭暴力。判決準予離婚,被告賠償原告精神損害撫慰金等。該案一審判決完即生效。最高人民法院對外發(fā)布這起典型案例時,首次將精神暴力納入家庭暴力范疇。
除了婦女,兒童也常是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小霞父母離異,被判給了父親。父親常年在外打工。小霞和祖母以及離異的叔叔一起生活,經(jīng)常遭受毆打、辱罵。小霞母親偷偷帶她去做了傷情鑒定,并向城廂區(qū)人民法院提出變更撫養(yǎng)權的請求。作為主審法官,陳靜展開調(diào)查。
“經(jīng)常聽到這戶人家打罵孩子的聲音。”鄰居們擔心孩子的安全。當時省內(nèi)沒有專門的家暴受害者庇護所,變更撫養(yǎng)權又需要時間。陳靜立即和最高人民法院及全國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中心的專家聯(lián)系。很快,全國律協(xié)派來一名公益律師助陣,當?shù)貗D聯(lián)也及時介入,讓小霞的母親先把孩子接走。接著,法院在12個小時內(nèi),發(fā)出了全國第一份保護留守兒童的人身保護令,禁止小霞的祖母和叔叔毆打、威脅、辱罵、騷擾、跟蹤小霞。小霞居住地的派出所、居委會也接到了保護令,一旦接到小霞的求助電話,要在第一時間給予保護。2天后,小霞的父親趕回莆田,陳靜苦口勸說,終于在一周內(nèi)解決了撫養(yǎng)權的變更問題。
推動立法 維護權益
從一點一滴做起,把小事當大事干。陳靜承接了院里所有的涉家暴民事案件,認真鉆研業(yè)務,虛心向同事們請教,辦好案件。
2014年,陳靜主審的2起案件同時入選最高人民法院“全國司法干預家庭暴力十大典型案例”;2015年,她主審的1起撫養(yǎng)權糾紛案件,被全國婦聯(lián)、中國女法官協(xié)會、中國女檢察官協(xié)會、中國律師協(xié)會聯(lián)合評為“全國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十大典型案例”;2016年,她主審的1起離婚糾紛案被省高院評為“2015年度福建省十大影響性案件”。邊實踐邊總結(jié),陳靜的“五環(huán)維權”工作法,即“人身保護、親情援助、心理咨詢、特殊支持、跟蹤回訪”,作為審判經(jīng)驗在全國推廣。由此城廂區(qū)人民法院開創(chuàng)了反家暴司法審判先河:召開了全國第一場人身保護令復議聽證會,作出全國第一份駁回保護令申請的決定書等,領跑“十個全國第一”和“五個福建省第一”。
法官不僅是一份職業(yè),更要葆有一份司法為民的情懷。2015年12月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吸納了陳靜探索的“獨立保護令”“精神暴力”“強制帶離”“妥善安置”“強制報告”等多項審判成果。
反家暴法出臺后,陳靜應最高院、全國婦聯(lián)指派,輾轉(zhuǎn)各地,為全國十幾個省近5000名法律工作者及群眾作反家暴法培訓,把反家暴的知識、理念像蒲公英的種子一樣在全國傳播。
有一次,下午在吉林為民事法官培訓,次日清晨5時趕飛機前往云南昆明,再坐車前往楚雄,為刑事法官作培訓!半m然舟車勞頓,但想到能避免婦女兒童受到家庭暴力的傷害,就覺得一切都是值得的!标愳o說。
踐行初心 司法為民
人民利益無小事,人民群眾的小事就是法官心頭的大事。陳靜認為,法官既是裁判者,也是疏導者,既要解“法結(jié)”又要解“心結(jié)”。努力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xiàn)實的困難和問題,才能把工作做到人民群眾心坎里,才能持續(xù)提升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陳靜主審近2000起案件,并帶領審判監(jiān)督庭的法官從2010年至今審理相關案件1073件,無一超審限、無一錯案。在民二庭工作期間,她被群眾親切稱為“萬能調(diào)解手”,還創(chuàng)造性地開展訴訟調(diào)解與人民調(diào)解相銜接工作。
在少年刑事審判庭工作期間,陳靜挽救失足少年332人,幫助138名少年重返校園、106名少年重新就業(yè)等。擔任反家暴合議庭審判長期間,為3000多名婦女提供法律幫助,保護了206名受暴婦女的人身安全,讓232名兒童遠離了家暴的陰霾,幫助203個家庭重歸于好。2016年5月,她分管的城廂區(qū)人民法院家事審判工作也被最高院確定為全國試點單位。
踐行初心使命,公正司法為民。在主題教育深入開展之際,陳靜表示,她將進一步樹牢“辦好一個案件就是多溫暖一方百姓”的執(zhí)法理念,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使中國的法治化道路越走越寬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