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教育廳印發(fā)《關于進一步優(yōu)化課間活動管理促進中小學生健康成長的通知》,從強化思想認識、活動組織、場地建設、安全管理、督查考核、宣傳引導6個方面提出要求,推動優(yōu)化中小學生課間活動管理。
開展課間活動是《未成年人學校保護規(guī)定》的明確要求,有利于學生調節(jié)情緒、放松身心、增強體質、防控近視,促進身心健康和全面發(fā)展。通知要求,中小學每節(jié)課間要安排學生走出教室、走到戶外,通過適度活動、游戲、交流等方式放松休息。班主任、各學科教師要按時下課,不得“拖堂”或以其他方式擠占學生課間休息時間,不得對學生課間活動設置不必要的約束。課間活動一般不少于10分鐘,鼓勵學校適當延長課間活動時間。學校應每天安排不少于30分鐘大課間體育活動,并著力保障學生每天校內校外各1小時體育活動時間。鼓勵各學校結合地域特色,因地制宜開展多樣化、個性化活動,豐富課間活動內容。
通知要求,各中小學校要提前謀劃,充分挖掘和利用學,F有資源以及周邊可以使用的體育、文化場館,拓展活動空間,創(chuàng)設活動場地,配備活動器材,滿足學生多樣化需求。各市、縣(區(qū))要對轄區(qū)學校課間活動開展情況進行全面檢查,經常性開展明察暗訪,對安排不合理、落實不到位的,要督促學校立即整改,情節(jié)嚴重的進行約談和通報。各學校責任督學要針對學校規(guī)范作息時間、優(yōu)化課間活動等情況開展督導,每學期至少實地督導1次。(完)